各項公告
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布及後續相關作業重要時程
依據本部公告之115年留學獎學金甄選簡章,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布及後續相關作業重要時程如下:
(一)115年3月30日:開放線上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。
倘不符甄試簡章規定,審查不予通過,且依甄試簡章第6點第3款第5目規定,報名費概不退還。
倘報名審查通過,將續送書面審查。書面審查評審標準、成績核算及錄取名額分配方式請自行參閱甄試簡章第9點及第8點規定。
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疑義洽詢:zoe0225@mail.moe.gov.tw (02)7736-5789 王科員
(二)115年4月:書面審查。
(三)115年6月1日:公告錄取名單、寄發行政契約書,系統寄發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登入系統查詢甄試結果。
115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及行政契約書
●115年留學獎學金甄試報名自臺灣時間115年1月16日(五)上午8:30起至115年2月13日(五)中午12:00截止,海外申請人請留意時差換算。
●報名資格請詳閱簡章第5點規定,報名應繳文件請詳閱簡章第7點規定。
●留學獎學金非申請制,甄試採書面審查。書面審查評審標準、成績核算及錄取名額分配方式依甄試簡章第9點及第8點規定辦理。
●書面審查後,倘獲錄取,應依本部規定時限簽訂行政契約書,逾期喪失受獎資格。受獎生權利義務以錄取當年所簽契約書為準,115年留學獎學金行政契約書請見簡章附錄六。
115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及行政契約書將於114年12月底公布
●留學獎學金非申請制,甄試採書面審查。
書面審查評審標準、成績核算及錄取名額分配方式皆依甄試簡章第9點及第8點規定辦理。
●報名資格需同時符合簡章第5點所有條件,且簡章規定每年有所更新,倘有意報名留學獎學金甄試,相關規定以報名當年度甄試簡章為準。
●書面審查後,倘獲錄取,應依本部規定時限簽訂行政契約書,逾期喪失受獎資格。受獎生權利義務以錄取當年所簽契約書為準。
申請報名
教育部為厚植國家實力,加強我國優秀青年國際經驗,獎助學子申請出國留學,特設置「留學獎學金」,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國外(不含大陸及港、 澳地區)知名大學校院攻讀研究所學位。 註冊帳號
